网信办推13条措施 自媒体管理从严

中央网信办秘书处7月10日印发的《关于加强“自媒体”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提出“十三”工作要求,包括严防假冒伪劣、规范信息来源标记,加强信息真实性管理,对虚构内容或争议信息添加标签,完善标签谣言功能,规范账户操作行为,加大对“自媒体”所属MCN机构的管理等此举可以完善常态化管理体制机制,促进形成良好的网络舆情生态。

在信息真实性管理方面,《通知》提出媒体运营师证书,网站平台应要求“自媒体”对其发布、转载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 “自媒体”发布信息时,网站平台应当在信息发布页面显示“自媒体”账号名称,不得以匿名用户代替。 “自媒体”发布的信息不得无中生有、断章取义、歪曲事实,不得以修补编辑、合成伪造等方式影响信息真实性。“自媒体”发布含有以下内容的内容:虚构情节、情节演绎的,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以显着方式标注虚构或演绎标签。 鼓励网站平台对争议信息标注争议标签,限制相关信息流向。

关于信息来源标注,《通知》明确,“自媒体”发布涉及国内外时事、公共政策、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时,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准确标注来源。信息,并在发布时将其显示在显着位置。 如果使用自己拍摄的图片或视频,则需要一一标注拍摄时间、地点等相关信息。 如果使用技术生成的图片、视频,必须明确标明其是由技术生成的。 引用旧新闻或旧事件时,需要明确说明当时事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。

生成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非常受欢迎,相关部门对这一功能的监管也越来越细。 4月1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指出,提供者应当按照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,控制生成的图片、视频等内容的标记; 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当真实、准确,并采取措施防止虚假信息的产生; 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,及时处理个人更正、删除、屏蔽个人信息的请求。

“此次加强‘自媒体’管理的通知中,也提到了生成内容需要标注。这是因为相关部门针对该功能的使用对象做出了规定,并多次强调重要性程度可见一斑。”分析师毕达表示。 李晋庆说道。

此外,《通知》还明确了自媒体账号的盈利权限,并提出了限制违规盈利、提高粉丝数量的具体细节。

根据《通知》,“自媒体”申请营利许可的,需3个月内无违规记录。 账户主体发生变更的,自变​​更之日起3个月内,网站平台应暂停或禁止其授予盈利权限。 盈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分享、内容分享、电商投放、直播打赏、文章或短视频欣赏、知识付费、品牌合作等。

在限制违规获利方面,《通知》提出,网站平台对非法“自媒体”采取封禁言论措施的自媒体运营师证书,应当同时暂停其获利权限,期限是违法“自媒体”言论的2-3倍。禁令的持续时间。 对于制造低俗人格、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、利用多个账号对社会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的“自媒体”,网站平台应取消或不授予其盈利权。 网站平台应当定期向网信部门报告违规限制“自媒体”营利权限的相关情况。

具体到粉丝管理上,网站平台应及时核实并删除“自媒体”因违规行为增加的粉丝数量。 静默期间,“自媒体”不得新增粉丝,网站平台推荐、榜单等关键环节不得呈现历史帖子。 对于频繁炒作社会热点事件博取关注的“自媒体”,永久禁止新增粉丝,情节严重的,一律清粉。 网站平台不得提供粉丝号转让服务。

除了账号和粉丝管理外,《通知》还提到了违规行为的处理。 网站平台要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“自媒体”违法行为。 对制造、发布谣言、炒作社会热点事件、矩阵式传播违法不良信息、造成不良影响的“自媒体”,一律予以关闭,列入平台黑名单账号库,上报网信部门。 对于转发谣言的“自媒体”,应采取取消互动功能、清理粉丝、取消盈利权、封禁、关闭等措施。 对未通过资质认证从事金融、教育、医疗卫生、司法等领域信息发布的“自媒体”,应采取取消互动功能、取缔、关闭等措施。

加强典型案例处置和曝光,《通知》提出,网站平台要加强对违法“自媒体”的处置和曝光,设立警示教育专栏,定期发布违法“自媒体”典型案例。 ”,并告诫“自媒体”做好自我管理。

北京商报记者 魏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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